三农 中央一号文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1月27日晚,改革开放以来指导“ 三农 ”工作的第18份 中央一号文件 由新华社受权发布。一号文表示,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
一号文第二十四条提出,进一步改善存取款、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务。具体包括,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鼓励国有和股份制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业务。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加大“三农”金融产品创新和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力度。发挥国家开发银行优势和作用,加强服务“三农”融资模式创新。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立三农金融事业部,打造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创新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扩大覆盖面。
一号文表示,将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探索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
一号文称,发展农村金融租赁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创设农产品期货品种,开展农产品期权试点。支持涉农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大债券市场服务“三农”力度。
一号文还表示,要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中央与地方双层金融监管机制,切实防范农村金融风险。强化农村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和保护。完善“三农”贷款统计,突出农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
一号文第二十五条表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
一号文称,支持地方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渔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农户信用保证保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开展支农融资业务创新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