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遭遇接近10亿美元的高额罚款,但是面对中国庞大的市场,高通公司却暗自高兴。高通总裁derekaberle表示,很高兴相关的调查已经结束。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宣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
这些整改措施针对高通对某些无线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包括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不将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我国被许可人供应基带芯片的条件。
虽然遭遇接近10亿美元的高额罚款,但是面对中国庞大的市场,高通公司却暗自高兴。高通总裁derekaberle表示,很高兴相关的调查已经结束。